(14) 心不在焉的事故(1)
記得有一次送女兒去中文學校(又是10年前的事了),急著趕回家,在Parking lot 倒車, 看也沒有看後頭,開了就往外倒車,砰的一聲 闖到一輛剛開過的車上。人家車上一個媽媽,兩個女兒,都下來看,還好,不嚴重,車照樣可以開。我把所有證件給了他們,我說:“咱們"私了"”吧。我不想漲點。我們不要經過保險公司,你去一個車行估價,修理,我付錢。”他們很Nice,就同意了 --- 不是所有人願意的。
幾天后,那個媽媽給我打電話,說是價格$375. 我一聽,很高興。小於$500的修車,不漲點,可以讓保險公司去處理,我可以不花一分錢!當保險公司處理小於$500以下的車禍,儘管是你的錯,保險公司會管的,而且不要你出錢,也不漲點。但是若估價是$501, 對不起,你就要長點了!
我就求那個媽媽去找保險公司,這樣,我不必出錢了。她很不情願的同意了--- 世上還是好人多!兩個星期後,她告訴我保險公司的評估是 $510. 我傻了眼了,這不是明白的“坑人”嗎?任倒霉吧!結果,我是“偷雞不成,反丟一把米”,賠給那個媽媽$510. 誰叫我不見好就收呢!
我的經驗是:如果你想私了,先通過保險公司,看是什麼結果。再做決定。
- 志敏
Saturday, December 31, 2011
Monday, December 26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九
(2)闖红灯
没什么好解释的,看到黄灯,还使劲开,想闖过去。结果到跟前时,灯已经变成红灯,我也停不下来了。刚过完马路,警车就跟上了。就在家门口吃的这张罚单。后来我想了很多,当时应该和警察说:“刚接到电话,家里老人病了,急着赶回家”,“孩子发烧了,吐了,所以太着急了。”,“刚接到电话,孩子烫伤了”,“我的肚子很痛,没有注意到”。会管用吗?听人说,你跟警察说,“我憋不住了!!!” 说不定,警察还会打警车灯,开道送你回家呢!
十幾年前的一天,我们全家去Disney玩,我们住在Amherst,先把车开到朋友Tong家在Newton,Tong再开车送我们去机场。没想到到了机场,才发现机票没有带 --- 当时没有电子票。装机票的包丢在我们自己的车上忘记拿了。Tong赶紧开车回去取票。他回来时对我们说,来的路上,被警察拦住了。Tong对警察说:“该罚什么快点罚吧,我这是帮朋友取机票,到机场送机票。飞机要开了!已经要来不及了”,没想到警察就放他走了!可惜有了电子票。这个借口以后不能用了:-),但是可以说去取“护照”嘛!
在1996年时,麻州很多主要的高速公路把车速限制从55英里/小时提高到65英里/小时。不久的一天,我在90号高速上开车,心里很高兴,因为我可以一路开到车速70了。刚过了一个小弯,只见前面至少5-6辆一排车停在马路边上,一个警察在盤問着路邊被攔的駕駛員,另一位站在路旁,冲着我一挥手,再指向马路,我知道又被抓了。我后边的车也一辆接着一辆被叫停下来。一会一个警察来了,还没等他说话,我先发制人: "不是改车速了吗?65的时速吗?我只开到70,有错吗?”,他说:“谁说的所有路都改了?不是每个路都改成65,这条路还是55的车速,所以你超速了。”;我说:“我聽收音機上说的,尤其90号高速!我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改的!我以为所有高速公路都是65的车速。”。警察拿走我的驾照和车的登记证;一会儿,他回来了,对我说:“我这次给你一个“警告”,别再超速,否则,这个“警告”也会变成Ticket!”。“警告”既不长点,保险也不变。只是你在半年内千万不要出事,如果再吃任何罚款,这张“警告”也将变成一张罚单!
看来,只要你“理直气壮”,警察也会“通情达理”的。
(3)没有在“stop sign”停车标记处停车。
从小在中国养成了习惯,“规章制度是管那些被人看得见的人或事”,当看不见时,违点规,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遇到stop sign时,若四周没有人,一脚油,停也不停就开过去了。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自然,没过多久,我就被抓住了---在停车标记处没有停车。唉,抓着也没有脾气!
三种主要交通的罚款都享用过了。
加上周围的美国人都是那么有教养,遵纪守法,耳闻目睹,身教胜于言教。慢慢地从硬性强迫自己,到养成了习惯。不论有没有人在,在任何场合,不该做的,都尽量不做。所以,20年了,再也没有得到过第4张交通罚单!(Knock the wood! Knock the wood! 敲敲木头! 敲敲木头! --- 否则又会发生的:-)
- 志敏
没什么好解释的,看到黄灯,还使劲开,想闖过去。结果到跟前时,灯已经变成红灯,我也停不下来了。刚过完马路,警车就跟上了。就在家门口吃的这张罚单。后来我想了很多,当时应该和警察说:“刚接到电话,家里老人病了,急着赶回家”,“孩子发烧了,吐了,所以太着急了。”,“刚接到电话,孩子烫伤了”,“我的肚子很痛,没有注意到”。会管用吗?听人说,你跟警察说,“我憋不住了!!!” 说不定,警察还会打警车灯,开道送你回家呢!
十幾年前的一天,我们全家去Disney玩,我们住在Amherst,先把车开到朋友Tong家在Newton,Tong再开车送我们去机场。没想到到了机场,才发现机票没有带 --- 当时没有电子票。装机票的包丢在我们自己的车上忘记拿了。Tong赶紧开车回去取票。他回来时对我们说,来的路上,被警察拦住了。Tong对警察说:“该罚什么快点罚吧,我这是帮朋友取机票,到机场送机票。飞机要开了!已经要来不及了”,没想到警察就放他走了!可惜有了电子票。这个借口以后不能用了:-),但是可以说去取“护照”嘛!
在1996年时,麻州很多主要的高速公路把车速限制从55英里/小时提高到65英里/小时。不久的一天,我在90号高速上开车,心里很高兴,因为我可以一路开到车速70了。刚过了一个小弯,只见前面至少5-6辆一排车停在马路边上,一个警察在盤問着路邊被攔的駕駛員,另一位站在路旁,冲着我一挥手,再指向马路,我知道又被抓了。我后边的车也一辆接着一辆被叫停下来。一会一个警察来了,还没等他说话,我先发制人: "不是改车速了吗?65的时速吗?我只开到70,有错吗?”,他说:“谁说的所有路都改了?不是每个路都改成65,这条路还是55的车速,所以你超速了。”;我说:“我聽收音機上说的,尤其90号高速!我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改的!我以为所有高速公路都是65的车速。”。警察拿走我的驾照和车的登记证;一会儿,他回来了,对我说:“我这次给你一个“警告”,别再超速,否则,这个“警告”也会变成Ticket!”。“警告”既不长点,保险也不变。只是你在半年内千万不要出事,如果再吃任何罚款,这张“警告”也将变成一张罚单!
看来,只要你“理直气壮”,警察也会“通情达理”的。
(3)没有在“stop sign”停车标记处停车。
从小在中国养成了习惯,“规章制度是管那些被人看得见的人或事”,当看不见时,违点规,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遇到stop sign时,若四周没有人,一脚油,停也不停就开过去了。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自然,没过多久,我就被抓住了---在停车标记处没有停车。唉,抓着也没有脾气!
三种主要交通的罚款都享用过了。
加上周围的美国人都是那么有教养,遵纪守法,耳闻目睹,身教胜于言教。慢慢地从硬性强迫自己,到养成了习惯。不论有没有人在,在任何场合,不该做的,都尽量不做。所以,20年了,再也没有得到过第4张交通罚单!(Knock the wood! Knock the wood! 敲敲木头! 敲敲木头! --- 否则又会发生的:-)
- 志敏
Sunday, December 18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八
(13) 交通罚单
很慚愧地告訴大家,到目前为止,我把3種主要的交通罚单都吃了一遍,然后便老实了。似乎只有自己碰了壁,才會靜下來想一想,汲取教訓。
(1)超速罚款
最容易得到超速罚款的是那些常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人。“常在河邊走,哪有不濕鞋!"在Boston,人们说,虽然时速写的是55英里/小时,但实际上没有人开55,至少开65,据说超不过10mile是不会被抓的。那还是20幾年前的事了。我家在Amherst,我每個星期五晚上,從波士頓開車回家。一天傍晚,天已经黑了,2号West公路上车辆很少,不久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开了,我把时速控制到70,听着音乐,很高兴一个人在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行駛。剛美了幾分鐘,发现一辆警车车灯在我的后面一闪一闪的。遭了,被警车跟上了。我赶紧把车停到路旁。警车在我的车后停下,一位警察走下来,很有礼貌地对我说,“请你把你的驾驶执照,车的登记证拿给我”。我很紧张,赶快翻钱包找出驾驶执照,再翻车上的小抽屉,把车的登记证找出来。最後顫顫悠悠地把這些證件遞給他。他拿走我的东西后,回到他的车上。坐在车里等着判决的心情是最遭的!后悔,怨气,烦恼,甚至想哭!警察回来了,告诉我,我超速了,开到時速70,但他只给我写了時速65,这样我可以少罚些钱,只罚我$50(由於是“初犯”)。他可能看我太紧张了,给我的“优惠”。我无话对答。是我超速了,是我的错,任罚吧!---那時從來不懂得可以去交通局“申辯” 。後來才知道,只要去說 "I have had a clean record" (我有一個好的駕駛記錄),加上當事的警察若不出場,很可能就以“無罪”釋放呢!
这個罰單是要记点的!每记一点,你的保险的主要项目每年要增长7%。这点一跟上你,就是6年不翻身呢!所以真正的罰款是( 你的保險的80% × 7% * 6 * 長的點數)。六年之後才開始每年減一點。我先生曾經點數高達22點(那時15點是初學者的點數, 23點後就要吊銷駕照,到學習班學習!),其中有5-6點是那年冬天他”指揮“我撞車得來的。我當時還暗自得意,記他的點,沒有算我的點。現在想想太傻了,汽車保險是跟著家裡點最高的人算的。我當時可能最多只有12點吧。不過,他後來開車也學乖了,愣是3年沒出任何事。我們發現他的點數一下子掉到15點。去打聽,才知道,只要3年不吃任何點,就可以回到15點。現在的記點法變了,最好是”0“點。我們開車也不出事了,所以至今也沒有搞清楚是怎麼計算的。哪位朋友能分享一下嗎?
从此,我学会了以下教训:
1. Follow the traffic! 跟着别人开。跟着大流开时,超点速没有关系。枪打出头鸟!别当第一。一旦成了第一,赶快转到中间道上,否则,就减速到65以下。
2. 当路上只有你一輛車时,不要超速。老实点。
3. 时刻保持警觉,时常通过镜子向后看, 一有车跟着你,就减速,让他先走。尤其是在晚上,看不清是否是警察。 因為有时是便衣警察!很多時候,他跟你開一段時間,“罪證確鑿”時,才向你“示燈”通牒你。
4.不要跟著警車後面開。我的朋友有一次緊跟著警車後面開,正得意哪,警車把他逮個正著。吃了張罰單。這可是真的呀!
5. 看到校車一停,stop sign 一示出來,千千萬萬不要去超它,老老實實停下來等著它,直到把“停車牌”收起來再啟動。我的一個朋友心不在焉,超了校車,罰款$250 不說,記了6點,還吊銷執照 ...
-志敏
Friday, December 2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七
(12)最傻的"車禍"
2008年我们买了一辆灵芝Lexus。我真的是愛不釋手。哪聽說過開車不用插鑰匙, 開門只要touch”一摸“它。最喜歡的是倒車時你可以從屏幕上看到“後面”。快撞到四周時,它會發出“警告”。這可解決了我的頭痛停車問題了。這輛車拿到手後,就歸我所有了。一天,我載著一個朋友一起去參加一個活動。在停車時,我專門找了一個車位,兩面有半人高的磚牆。我自豪地對朋友說,我的車可以檢測出周圍的障礙物,我可以放心的開到最靠近磚牆的位置。沒想到,“咚”的一生,車撞牆了!居然“警告”沒有響!“上當了!上當了”,我連叫著跑了出去。我的7天的新車前面被撞了一個小坑!真是心疼之極,後悔不已!哪敢告訴老公,那不是找罵嗎?當然,現在我的Lexus, 已經是“百道千刮”,“大坑小坑”的,前面那個不起眼的首創小坑,早已是“小巫見大巫了!
1992年,我們住在Waltham一個2居室的花園公寓,因為那裡離我上班的公司很近。當時,我們家2個孩子和外婆一共5個人。由於有一個很大的客廳,周圍環境也很美,我們很喜歡它。外婆常常帶著兩個孩子出來玩,被公寓的管理人員看到了。沒多久,一個”通牒令“下來了,說是我們的2居室住了5個人,超出了麻州的居住規定,必須在一個月內搬走。好吧,找吧,這次我吸取教訓,一上來就問“可以住5個人嗎?” 最後找到一個3層的新裝修的房子!我們愛不釋手, 高高興興地搬了進去。哪想到第二天就吃了一個停車ticket( 罰單),從那時起,我才知道,在大街上停車,只能順著開車方向停車。我們逆著開車方向停的,停反方向了!
冬天到了,下雪了。 在新英格蘭居住的人,都很享受“雪一停大街路面就乾淨”的鏟雪大車隊的神速動作!有時候,5輛產雪車斜著並排一起鏟雪,還挺壯觀的。每當馬路上雪產乾淨,路邊上就堆起了厚厚的雪牆 (否則雪到哪裡去呀!)。雪牆高到從我們的院子開車出來,看不到大街左右兩邊的交通。一次,我開車去送小女上學,再去上班,先生站到馬路上幫我指揮交通,否則我是別想開出去的。只見他一個手勢“衝", 我一腳給足油, 加速衝上街去。說時遲,那時快,“碰”的一聲,一輛從右面開來的車一頭撞到我的右門上。對著突如其來的碰撞,我嚇壞了。趕快回頭看女兒,還好,她沒事。我松了口氣。願誰哪?只願我和先生太不默契。 他是想讓我“慢慢”地往前開,等那輛車過了再走,而我以為,大街兩旁沒有車,我要迅速開到正位上。想一想看,此時若是一個警察在指揮,只要他一揮手,就只管往前開好了,不用擔心紅綠燈和其他車輛,因為他的指揮是有最高優先級的!這真是一個最“傻”的車禍經歷:“預備!衝!向開來的車撞去”
-志敏
Thursday, November 24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六
(11)買新車的經驗
買舊車時,可以花10-20塊錢上網查詢一下這輛車是否被撞過。然後花點錢再去車行做預檢。就和房子的房檢一樣, 如找到一些問題,或者不要,或者再殺殺價。現在買新車幾乎是明的GAME(遊戲).上網找到出場價,再向幾家車行發出詢問。最後,你再根據路途的遠近,價格的差別,做選擇。
我們好像是在1993年買的第一輛新車是個普利茅斯的Miniv an(7人的轎車),那時, 只能根據報紙去車行詢問。$13000買的。全家都很興奮, 居然開新車了!這輛車開了7年後,送給了剛來美國的朋友。
在我們的朋友圈裡, 有的人非常精明,要求極高,寧缺勿濫!他們願意花時間, 花精力做調查,做比較,一旦他們決定要買的東西,要用的服務, 那都是經過他們百般挑選,比較得來的,絕對是在性價比上最好的。我的朋友玲就是一個。 她是我最尊敬和佩服的精明人之一。那時,有啥事,都去找她請教,值不值啦,好不好啦,該不該啦。
我要買車的大事自然要去問她。 沒想到她對我說,她也在買車!已經挑選好了,是一輛Toyota Camry(豐田)。接著告訴我,她去試過哪些車, 把每一種車型的感覺, 優缺點一一道來。 我唯一記住的是,她說Toyota Camry豐田的方向盤很smooth(靈活), 容易控制。她很喜歡。她已經和車行約好!準備第2天就去買。 我一聽高興得跳起來,馬上就說,你去買兩輛吧!你一輛,我一輛, 再跟他們要點Discount(減價)!這對於她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事! 幾十塊錢的東西,說買就買,這上萬塊錢的事,能這麼就決定嗎? 她一再要我至少去試一試車。我說,你喜歡,我就喜歡! 我太信任你了,不用試了。我知道, 她挑的東西她買到的價錢一定是最低的!就這樣, 第二天我們約好到NH的Toyoto Dealer(豐田的車行) 見面。我們每人便宜了兩百塊! 好像是 $18400 買下來的(1997)。比出廠價還低!就這樣,我沒有費一點力氣,買回來一輛價錢好,又好開的車。 一開開了11年。2008年,它才壽終正寢。 當我的車開了10萬英里時,玲的車才開到5萬. 可能她的車現在還活著哪!
2000年,我有幸進了一家當時one of 最HOT(熱門)的Startup(新公司)。每天雖然工作12小時, 全公司的上百號人都生活在一種美夢(白日做夢)和興奮之中。 大家都齊心合力的努力工作著。 每天都有讓我們振奮不已的好消息傳來: 哪個投資商又投給我們錢啦,我們的產品又和誰簽合同啦。 大家討論的是我們的股票IPO(上市)時值多少錢, 大家樁景的不是一百萬,而是幾百萬的未來:-) 我在離開前一個大公司的告別午餐上,20幾個中國同事給我送行, 大家都很羨慕我, 我便慷慨地對大家說,等我賺到100萬時,我會回請每一個人去“ legal seafood"(一個檔次較高的美國餐館)吃飯!唉,10年過去了,我們的美夢沒成真!這不知還有還願的那一天嗎!那時, 股票市場也很好,我擁有在上一個公司的股票價值50萬, 根本不捨得賣!(我至今還擁有這些一分不值的股票! )我家要買一輛minivan, 那時 Honda Odyssey是很popular 流行的。在麻州要排隊才能買到。於是我們到梅因州去買的。當時的感覺真好( 不知這一輩子還會有這種感覺了), 出口就把所有的OPTION(選項)都要了! 裝一個GPS $2000, 加一個天窗$1000(?) (十年來,最多用過5 次!)裝了一個自動啟動器($500?,忘了多少錢), 一共用過不下10次, 現在連鑰匙都好像沒有了!反正有錢真的很痛快!不管這麼說, 這一輩子已經令自己著實的在精神上“富過一回了!”
-志敏
Friday, November 18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五
(9). 買舊車!
我們來到美國25年了!數了一數,前前後後,到目前為止一共擁有了9輛車!頭4輛全是N(幾)手車。每一輛的價錢不超過$2500。我們那時一定把車開到實在“過不了車檢“後,它才”壽終正寢“。當第一輛車快”死“了,我們開始籌劃買下一輛車了。這時聽朋友講,到紐約去買拍賣的車最合算。
每個星期/月,都會有一天大拍買。聽說這些車是被拖的車。若不來取,每天罰停車費20幾。若10天半個月不來取,要交的罰津可能比車子本身的價值還要高。這麼著,這些車子就被用來拍賣了。是很make sense(理), right(對嗎)?我問,為什麼不來取呢?有人猜說,有的車可能是偷來的!那自然不會有人來認領了。還有的人以為自己的車子被偷了,可能就放棄查找了。倘若有一天你買的這輛車被主人認領了,那怎麼辦?!
於是乎, 和朋友一起,半夜出發,開到紐約去買拍賣的車了。那好像是一個停車場地。凌晨3-4點,幾十號人都已等在那裡了。先到的先領號先挑選。 好像是5點開始放人進去。一人只能買一輛。只有叫到號的人才能進去。進去之後,你才能去挑選車子。你只能看車的外表,從車窗外看裡面。 門是鎖的。價錢標在車窗上。一旦決定,不能退換。買的好買的值,是你的福氣,否則,就是你倒霉!我們挑選了一番,最後選擇的是一輛灰色的尼桑. 外表不錯,還挺新的,標價$2000。於是,我們有了一輛“新車”, 只有5萬的哩程!一開就走,非常高興。後來,才發現,這個車漏油!這是後話!這個經歷很有趣,終身難忘。估計我們的下一代都不會去經歷它了。
有兩輛已是從新車開到車死。從此之後,全是買新車開了。
(10)給車送"葬”!
第一輛車子“死”了,怎麼扔, 往哪扔?現在知道了,去車行“Trade in"(把舊車折價,賣給車行), 有時還挺值的。或著call 1-800(給1-800打免費電話) 捐出去,去抵稅;或者call junkyard(給舊車庫打電話), 請他們免費來拖車,弄得好,還能給你個百八十塊的。Patty's auto 廣告上說“我們購買:二手小客車、貨車、輕型卡車,不論廠商、型號,不論能否行使。"
可是我們當時不懂這些,只覺得,人死了要進火葬場,車死了要進 Junkyard!我們的車還能上路但已過不了車檢,而且大牌照已經撤銷了。保險也沒有了,再開是“違法”的!於是,我和先生商量,等到晚上漆黑一團,趁著人不知鬼不覺時,把車開到Junkyard,一扔,不就完了?我倆打聽好去Junkyard的路,一人開著一輛車,半夜出發了。到了Junkyard附近,一片漆黑。心裡暗自高興,沒有人在裡面!兩輛車一前一後 往裡開,說時遲,那時快,刷的一下,大探照燈頓時打開,把我們暴露無遺!接著一個人跑了出來!可以想像,他一定把我們當成小偷了!我們趕快下車解釋,“我們是來扔車的!不敢白天開出來,怕警車抓住法款,所以半夜才出來,這是車證,這是鑰匙,我們不是來偷車的 …”,真是不做賊也心虛!
-志敏
Friday, November 11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四
7. 第一次輪胎爆炸
回首想一下,你一生中會遇到有幾次輪胎爆炸呢?我屈指算一算,有5,6次吧。我的第一次是發生在我開始工作的第一天, 1990年1月的一天。那是還沒有GPS的日子,所以是看著路標找路的。我從高速下來時,面對一個兩岔路的選擇, 當我順著彎拐下來時,突然意識到,走錯了。接著,我為了要糾正我的錯誤,拐上裡一條路時,我的急轉太猛,使我的車闖到了路牙邊上,碰的一聲,車胎爆了!那時我還沒有手機,真是束手無策。美國的熱心人太多了,很快,就有人停下來,幫我把備用胎換上。從此,我接受了一個終身受用的教訓:“將錯就錯,順其自然!"。我是個毫無方向感的人,不識東南西北。尤其是在沒有GPS的日子裡, 經常走錯路, miss (沒出去)出口。每當此時,我就會將錯就錯, 到下一個出口下,不就是多轉一個彎嗎!有一次去波士頓南站接人, 上了93south(南),本應在出口24B下,換lane(道)不及時,出了24A, 上了90號高速。沒什麼,不就是開到了cambridge, 付4個quarter(出去2個,再進來又來2個), 再轉回來嗎?誰知,回到波士頓城裡後,我完全轉了向,陰錯陽錯上了去機場的tunnel(通道). 再花3快錢的買路錢,繞回來。多花了一個小時,把波士頓的周邊的toll(收費站) 都付了一遍,才到達了波士頓南站。儘管如此,“將錯就錯,順其自然!"還是我開車的座右铭, 至少不會出車禍!任何一個小小的事故,都到耗費巨大的精力和時間.
8. 第一次的車禍
人們常說“禍不單行”, 當真會發生的。第一天上班早晨車胎爆了,下班時,一起車禍等著我!
回家的路上,要穿過一個紅綠燈。是我沒有看到紅綠燈的存在?還是的确是綠燈?反正,我開到十字路口中間時, 一輛車從我車的右側衝著我開來,一下子闖在我的右門上。我人都蒙了。下了車直和那人說對不起。一會警察來了,開始詢問我們, 那人說我紅燈沒有停, 是我的錯。我突然醒悟過來,告訴警察,我現在腦子一片空白,記不起來剛才的燈了。警察問我要去修車嗎?我說不用了。 我想只要不要我賠別人的車就好了。警察做了了斷,但沒有告訴我。現在推想起來,可能是一半一半吧。我後來發現,我沒有被長點。但是當時我們居然沒有去向保險公司報告!否則我是可以得到汽車賠償的。
一天出兩次事,我也怕了。我先生說,搬到走路可上班的地方住吧。這樣就不會出事了。我們去請教我們的好朋友Chia, 她在美國的時間長一些,見識比我們廣, 懂的比我們多。剛來時,有任何問題,都找她請教!Chia 說,這是在美國,你不可能一輩子不開車的。你們必須要學會獨立。想在美國生存嗎?就必須開車!這點小車禍算得了什麼!幸好Chia的一番話,使我成為今天一年要開2萬邁的獨立的我!Chia 就住在Lexington!不過,她可能看不懂我寫的中文:-)
-志敏
Saturday, October 29, 2011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三
5. 學車
先生很快就拿到了駕照,理所應當,他成了我的教練。我們這樣的窮學生,連想都沒有想過去上駕校學開車!我雖然聽說過,想離婚,就讓你的另一半教你開車的說法, 但是人家會開,你不會開,不至於會鬧到這個地步吧。先生認為,若想以最快的速度學會掌控車子,訣竅是必須盡快上高速! 上過高速的人,開低速就是小菜一碟了。他是過來人,對此深有體會。所以,剛開上路沒兩天,他就逼著我開上高速公路。這對一個初學開車的人是個多大的挑戰!我們不像美國人,人家是坐小汽車長大的,咱們是騎自行車長大的。從心理上到技術上都沒有READY(準備好)。我顫顫兢兢地開上了高速公路, 只敢開到40邁,再也不敢加速了。先生在一旁大叫,“加速加速!在高速上開慢車是不允許的!”。我只好說,我不敢開了,說著靠邊停下來,但他把車開回去。每次出來學開車,出去的時候有說有笑,倆人都是圓臉,回來的時候又哭又鬧,都變成了長臉了!最後一次跟他學開車,又是被逼上高速公路。 我開到45,再也不敢加速了。大吵一頓後, 於是乎,先生把腿跨過來,居然把他的腳踩在我的踩油門的腳上,加起速來,真是蘇可忍孰不可忍!我氣瘋掉了! 大叫著,“我再也不跟你學開車了!我明天就去考車!", 從那天起到我考車,我愣是沒有再讓他陪我練車!
6. 考車
我們那時考車的訣竅是事先到考場轉幾圈,自己先把路線搞清楚。 最好是讓考過的人帶你去,在那裡停, 在那裡做 3-point turn(3點轉), 在哪做倒車,都好好練一練。停,左轉,右轉的“手勢”很重要,有的人由於手勢沒有複習到,車都沒啟動,就“fail" (失敗)了。我經過幾次“實戰練習”,感到有信心了。 好像是原來答應陪我考試的同學臨時有事,只得讓先生陪我去路試了。
我們把車開到考官身邊,他示意要我把車子熄火。原來你不熄火,考官是不會上你的車的。萬一你的車閘不靈,他會有生命危險的!我記得好像他要你踩腳閘,他跑到車尾看一看你的閘燈是否亮。考官上車後,先檢查你的車是否有手閘。 像Lexus(靈芝)這樣的車子,沒有手閘, 不能參加路試的!我的朋友陪他的侄子考車,一會就回來了,一問,原來他的車是 Lexus, 沒有手閘,不合格!考官連車都不上。這種事是在15年後我才知道的,那時,我們擁有的車,各個複合路試的條件!先生坐在後座,考官坐在我的右邊,我先要裝模作樣的四下看一看,打燈,把車開到主路上。已經練了好多次了,所以,一切順利,我表現的挺沉著的。一會考官要我向後倒車,我踩閘,先把車停下來,一隻手撫把,一隻手撫椅子,回身後看,後面沒有人和物。就在我即將松掉踩閘的腳,給油,準備后倒車時,我先生用中文叫了一聲“換檔!”好險那!我居然忘記換檔就要倒車了!我趕緊換擋!考官嚴厲地對我先生說,“你再說一句話,她就馬上 Fail!(失敗)"。這次先生力了大功!我一次考過了!所有這一段怨氣都雲霄霧散了!
-志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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