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31, 2011
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十

(14) 心不在焉的事故(1)

記得有一次送女兒去中文學校(又是10年前的事了),急著趕回家,在Parking lot 倒車, 看也沒有看後頭,開了就往外倒車,砰的一聲 闖到一輛剛開過的車上。人家車上一個媽媽,兩個女兒,都下來看,還好,不嚴重,車照樣可以開。我把所有證件給了他們,我說:“咱們"私了"”吧。我不想漲點。我們不要經過保險公司,你去一個車行估價,修理,我付錢。”他們很Nice,就同意了 --- 不是所有人願意的。

幾天后,那個媽媽給我打電話,說是價格$375. 我一聽,很高興。小於$500的修車,不漲點,可以讓保險公司去處理,我可以不花一分錢!當保險公司處理小於$500以下的車禍,儘管是你的錯,保險公司會管的,而且不要你出錢,也不漲點。但是若估價是$501, 對不起,你就要長點了!

我就求那個媽媽去找保險公司,這樣,我不必出錢了。她很不情願的同意了--- 世上還是好人多!兩個星期後,她告訴我保險公司的評估是 $510. 我傻了眼了,這不是明白的“坑人”嗎?任倒霉吧!結果,我是“偷雞不成,反丟一把米”,賠給那個媽媽$510. 誰叫我不見好就收呢!

我的經驗是:如果你想私了,先通過保險公司,看是什麼結果。再做決定。

- 志敏

Monday, December 26, 2011
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九

(2)闖红灯

没什么好解释的,看到黄灯,还使劲开,想闖过去。结果到跟前时,灯已经变成红灯,我也停不下来了。刚过完马路,警车就跟上了。就在家门口吃的这张罚单。后来我想了很多,当时应该和警察说:“刚接到电话,家里老人病了,急着赶回家”,“孩子发烧了,吐了,所以太着急了。”,“刚接到电话,孩子烫伤了”,“我的肚子很痛,没有注意到”。会管用吗?听人说,你跟警察说,“我憋不住了!!!” 说不定,警察还会打警车灯,开道送你回家呢!

十幾年前的一天,我们全家去Disney玩,我们住在Amherst,先把车开到朋友Tong家在Newton,Tong再开车送我们去机场。没想到到了机场,才发现机票没有带 --- 当时没有电子票。装机票的包丢在我们自己的车上忘记拿了。Tong赶紧开车回去取票。他回来时对我们说,来的路上,被警察拦住了。Tong对警察说:“该罚什么快点罚吧,我这是帮朋友取机票,到机场送机票。飞机要开了!已经要来不及了”,没想到警察就放他走了!可惜有了电子票。这个借口以后不能用了:-),但是可以说去取“护照”嘛!

在1996年时,麻州很多主要的高速公路把车速限制从55英里/小时提高到65英里/小时。不久的一天,我在90号高速上开车,心里很高兴,因为我可以一路开到车速70了。刚过了一个小弯,只见前面至少5-6辆一排车停在马路边上,一个警察在盤問着路邊被攔的駕駛員,另一位站在路旁,冲着我一挥手,再指向马路,我知道又被抓了。我后边的车也一辆接着一辆被叫停下来。一会一个警察来了,还没等他说话,我先发制人: "不是改车速了吗?65的时速吗?我只开到70,有错吗?”,他说:“谁说的所有路都改了?不是每个路都改成65,这条路还是55的车速,所以你超速了。”;我说:“我聽收音機上说的,尤其90号高速!我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改的!我以为所有高速公路都是65的车速。”。警察拿走我的驾照和车的登记证;一会儿,他回来了,对我说:“我这次给你一个“警告”,别再超速,否则,这个“警告”也会变成Ticket!”。“警告”既不长点,保险也不变。只是你在半年内千万不要出事,如果再吃任何罚款,这张“警告”也将变成一张罚单!

看来,只要你“理直气壮”,警察也会“通情达理”的。

(3)没有在“stop sign”停车标记处停车。

从小在中国养成了习惯,“规章制度是管那些被人看得见的人或事”,当看不见时,违点规,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遇到stop sign时,若四周没有人,一脚油,停也不停就开过去了。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自然,没过多久,我就被抓住了---在停车标记处没有停车。唉,抓着也没有脾气!

三种主要交通的罚款都享用过了。

加上周围的美国人都是那么有教养,遵纪守法,耳闻目睹,身教胜于言教。慢慢地从硬性强迫自己,到养成了习惯。不论有没有人在,在任何场合,不该做的,都尽量不做。所以,20年了,再也没有得到过第4张交通罚单!(Knock the wood! Knock the wood! 敲敲木头! 敲敲木头! --- 否则又会发生的:-)

- 志敏

Sunday, December 18, 2011
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八


13 交通罚单

很慚愧地告訴大家,到目前为止,我把3種主要的交通罚单都吃了一遍,然后便老实了。似乎只有自己碰了壁,才會靜下來想一想,汲取教訓。

1)超速罚款
最容易得到超速罚款的是那些常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人。常在河邊走,哪有不濕鞋!"Boston,人们说,虽然时速写的是55英里/小时,但实际上没有人开55,至少开65,据说超不过10mile是不会被抓的。那还是20幾年前的事了。我家在Amherst,我每個星期五晚上,從波士頓開車回家。一天傍晚,天已经黑了,2West公路上车辆很少,不久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开了,我把时速控制到70,听着音乐,很高兴一个人在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行駛。剛美了幾分鐘,发现一辆警车车灯在我的后面一闪一闪的。遭了,被警车跟上了。我赶紧把车停到路旁。警车在我的车后停下,一位警察走下来,很有礼貌地对我说,请你把你的驾驶执照,车的登记证拿给我。我很紧张,赶快翻钱包找出驾驶执照,再翻车上的小抽屉,把车的登记证找出来。最後顫顫悠悠地把這些證件遞給他。他拿走我的东西后,回到他的车上。坐在车里等着判决的心情是最遭的!后悔,怨气,烦恼,甚至想哭!警察回来了,告诉我,我超速了,开到時速70,但他只给我写了時速65,这样我可以少罚些钱,只罚我$50(由於是初犯)。他可能看我太紧张了,给我的优惠。我无话对答。是我超速了,是我的错,任罚吧!---那時從來不懂得可以去交通局申辯。後來才知道,只要去說 "I have had a clean record" (我有一個好的駕駛記錄),加上當事的警察若不出場,很可能就以無罪釋放呢

这個罰單是要记点的!每记一点,你的保险的主要项目每年要增长7%。这点一跟上你,就是6年不翻身呢!所以真正的罰款是( 你的保險的80% × 7% * 6 * 長的點數)。六年之後才開始每年減一點。我先生曾經點數高達22點(那時15點是初學者的點數, 23點後就要吊銷駕照,到學習班學習!),其中有5-6點是那年冬天他指揮我撞車得來的。我當時還暗自得意,記他的點,沒有算我的點。現在想想太傻了,汽車保險是跟著家裡點最高的人算的。我當時可能最多只有12點吧。不過,他後來開車也學乖了,愣是3年沒出任何事。我們發現他的點數一下子掉到15點。去打聽,才知道,只要3年不吃任何點,就可以回到15點。現在的記點法變了,最好是”0“點。我們開車也不出事了,所以至今也沒有搞清楚是怎麼計算的。哪位朋友能分享一下嗎?

从此,我学会了以下教训:
1. Follow the traffic! 跟着别人开。跟着大流开时,超点速没有关系。枪打出头鸟!别当第一。一旦成了第一,赶快转到中间道上,否则,就减速到65以下。
2. 当路上只有你一輛車时,不要超速。老实点。
3. 时刻保持警觉,时常通过镜子向后看, 一有车跟着你,就减速,让他先走。尤其是在晚上,看不清是否是警察。 因為有时是便衣警察!很多時候,他跟你開一段時間,罪證確鑿時,才向你示燈通牒你。
4.不要跟著警車後面開。我的朋友有一次緊跟著警車後面開,正得意哪,警車把他逮個正著。吃了張罰單。這可是真的呀!
5. 看到校車一停,stop sign 一示出來,千千萬萬不要去超它,老老實實停下來等著它,直到把停車牌收起來再啟動。我的一個朋友心不在焉,超了校車,罰款$250 不說,記了6點,還吊銷執照 ...

-志敏

Friday, December 2, 2011

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七

12)最傻的"車禍"

2008年我们买了一辆灵芝Lexus。我真的是愛不釋手。哪聽說過開車不用插鑰匙, 開門只要touch”一摸它。最喜歡的是倒車時你可以從屏幕上看到後面。快撞到四周時,它會發出警告。這可解決了我的頭痛停車問題了。這輛車拿到手後,就歸我所有了。一天,我載著一個朋友一起去參加一個活動。在停車時,我專門找了一個車位,兩面有半人高的磚牆。我自豪地對朋友說,我的車可以檢測出周圍的障礙物,我可以放心的開到最靠近磚牆的位置。沒想到,的一生,車撞牆了!居然警告沒有響!上當了!上當了,我連叫著跑了出去。我的7天的新車前面被撞了一個小坑!真是心疼之極,後悔不已!哪敢告訴老公,那不是找罵嗎?當然,現在我的Lexus, 已經是百道千刮大坑小坑的,前面那個不起眼的首創小坑,早已是小巫見大巫了!

1992年,我們住在Waltham一個2居室的花園公寓,因為那裡離我上班的公司很近。當時,我們家2個孩子和外婆一共5個人。由於有一個很大的客廳,周圍環境也很美,我們很喜歡它。外婆常常帶著兩個孩子出來玩,被公寓的管理人員看到了。沒多久,一個通牒令下來了,說是我們的2居室住了5個人,超出了麻州的居住規定,必須在一個月內搬走。好吧,找吧,這次我吸取教訓,一上來就問可以住5個人嗎?最後找到一個3層的新裝修的房子!我們愛不釋手, 高高興興地搬了進去。哪想到第二天就吃了一個停車ticket( 罰單),從那時起,我才知道,在大街上停車,只能順著開車方向停車。我們逆著開車方向停的,停反方向了!

冬天到了,下雪了。 在新英格蘭居住的人,都很享受雪一停大街路面就乾淨的鏟雪大車隊的神速動作!有時候,5輛產雪車斜著並排一起鏟雪,還挺壯觀的。每當馬路上雪產乾淨,路邊上就堆起了厚厚的雪牆 (否則雪到哪裡去呀!)。雪牆高到從我們的院子開車出來,看不到大街左右兩邊的交通。一次,我開車去送小女上學,再去上班,先生站到馬路上幫我指揮交通,否則我是別想開出去的。只見他一個手勢",  我一腳給足油, 加速衝上街去。說時遲,那時快,的一聲,一輛從右面開來的車一頭撞到我的右門上。對著突如其來的碰撞,我嚇壞了。趕快回頭看女兒,還好,她沒事。我松了口氣。願誰哪?只願我和先生太不默契。 他是想讓我慢慢地往前開,等那輛車過了再走,而我以為,大街兩旁沒有車,我要迅速開到正位上。想一想看,此時若是一個警察在指揮,只要他一揮手,就只管往前開好了,不用擔心紅綠燈和其他車輛,因為他的指揮是有最高優先級的!這真是一個最的車禍經歷:預備!衝!向開來的車撞去

-志敏